
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2023年申報繳納應預繳的土地增值稅時使用的申報表是財產和行為稅納稅申報表。

《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指出: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圍繞把握新發(fā)展階段、貫徹新發(fā)展理念、構建新發(fā)展格局,深化稅收征管制度改革,著力建設以服務納稅人繳費人為中心、以發(fā)票電子化改革為突破口、以稅收大數據為驅動力的具有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應用效能的智慧稅務,深入推進精確執(zhí)法、精細服務、精準監(jiān)管、精誠共治,大幅提高稅法遵從度和社會滿意度,明顯降低征納成本,充分發(fā)揮稅收在國家治理中的基礎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為推動高質量發(fā)展提供有力支撐。

下列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中,適用以一個季度為納稅申報期的是( ?。?。
以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的規(guī)定適用于小規(guī)模納稅人、銀行、財務公司、信托投資公司、信用社,以及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guī)定的其他納稅人。

行政復議機關審理下列行政復議案件,認為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序:(1)被申請行政復議的行政行為是當場作出;(2)被申請行政復議的行政行為是警告或者通報批評;(3)案件涉及款額3000元以下;(4)屬于政府信息公開案件。除上述規(guī)定以外的行政復議案件,當事人各方同意適用簡易程序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序。

下列證據材料不得作為鑒證依據:
(1)違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證據材料;
(2)以偷拍、偷錄和竊聽等手段獲取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證據材料;(選項B)
(3)以利誘、欺詐、脅迫和暴力等不正當手段獲取的證據材料;(選項E)
(4)無正當事由超出舉證期限提供的證據材料;(選項C)
(5)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原件、原物,又無其他證據印證,且對方不予認可的證據的復制件、復制品;
(6)無法辨明真?zhèn)蔚淖C據材料;
(7)不能正確表達意志的證人提供的證言;
(8)不具備合法性、真實性的其他證據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