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業(yè)用于建造廠房的專門借款,在借款費用資本化期間,其尚未動用部分存入銀行取得的利息,應沖減財務費用。( )
專門借款閑置資金產(chǎn)生的收益,應分期間處理:資本化期間的,應沖減在建工程等相關資產(chǎn)成本;費用化期間的,應沖減財務費用。

甲公司適用的企業(yè)所得稅稅率為25%,預計未來期間適用的企業(yè)所得稅稅率不會發(fā)生變化,未來期間能夠產(chǎn)生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用以抵減可抵扣暫時性差異。2018年1月1日,甲公司遞延所得稅資產(chǎn)、遞延所得稅負債的年初余額均為零。甲公司發(fā)生的與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chǎn)相關的交易或事項如下:
資料一:2018年10月10日,甲公司以銀行存款600萬元購入乙公司股票200萬股,將其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chǎn)。該金融資產(chǎn)的計稅基礎與初始入賬金額一致。
資料二:2018年12月31日,甲公司持有上述乙公司股票的公允價值為660萬元。
資料三:甲公司2018年度的利潤總額為1500萬元。稅法規(guī)定,金融資產(chǎn)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不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待轉讓時一并計入轉讓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除該事項外,甲公司不存在其他納稅調整事項。
資料四:2019年3月20日,乙公司宣告每股分派現(xiàn)金股利0.30元;2019年3月27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發(fā)放的現(xiàn)金股利并存入銀行。2019年3月31日,甲公司持有上述乙公司股票的公允價值為660萬元。
資料五:2019年4月25日,甲公司將持有的乙公司股票全部轉讓,轉讓所得648萬元存入銀行。
其他資料:不考慮除企業(yè)所得稅以外的稅費及其他因素。
要求(“交易性金融資產(chǎn)”科目應寫出必要的明細科目):
2018年10月10日: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chǎn)——成本600
貸:銀行存款600
2018年12月31日: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chǎn)——公允價值變動6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60
甲公司2018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1500-(660-600)=1440(萬元);當期應交所得稅=1440×25%=360(萬元);遞延所得稅負債=(660-600)×25%=15(萬元);所得稅費用=360+15=375(萬元)。
借:所得稅費用360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360
借:所得稅費用15
貸:遞延所得稅負債15
2019年3月20日:
借:應收股利60
貸:投資收益(0.30×200)60
2019年3月27日:
借:銀行存款60
貸:應收股利60
2019年4月25日:
借:銀行存款648
投資收益12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chǎn)——成本600
——公允價值變動60
借:遞延所得稅負債15
貸:所得稅費用15

